法规标准

欧盟化妆品明年3月起禁用吡硫鎓锌(ZPT)
发表时间:2021-12-15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2021年11月3日,欧盟公报刊登(EU)2021/1902号修订案,欧盟就吡硫鎓锌等即将生效的CMR物质,对欧盟化妆品法规(EC)No 1223/2009附录II、附录III和附录V相关规定进行更新。
吡硫鎓锌,INCI名称Zinc Pyrithione(ZPT),CAS号13463-41-7,目前是欧盟授权的化妆品准用防腐剂和非防腐目的限用物质,分别受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V第8条款和附录III第101条款监管。由于存在生殖毒性,ZPT被(EU)No 2020/1182 号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确定为1B类生殖毒性物质,触发了关于CMR物质禁止用于化妆品的规定。依据欧盟化妆品法规要求,1B类CMR物质只有满足四项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在化妆品中使用,即:1. 满足(EC)No 178/2002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;2. 无合适的可替代物质;3. 用于已知暴露量产品的特定用途;4. 考虑物质的暴露量以及其他来源的累积暴露量,尤其是较为敏感人群的暴露量,经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评估认为在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。
SCCS在关于吡硫鎓锌的意见(SCCS/1614/19,
点击查看)中表示,1%浓度的ZPT作为去屑成分在淋洗类发用产品中使用时是安全的。但是,没有证据显示淋洗类发用产品不存在合适的去屑成分替代物质,ZPT无法满足CMR物质豁免使用条件中"无合适的可替代物质"的要求,因此不符合CMR物质豁免使用。基于上述原因,欧盟决定将ZPT作为禁用物质添加至欧盟化妆品附录II监管,同时删除附录III第101条款和附录V第8条款关于该物质的相关规定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除了ZPT,其余被(EU)No 2020/1182号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确定为CMR物质的物质均没有在化妆品中豁免使用的情况,欧盟决定将这些物质(符合某些条件的)添加至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监管,因此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II新增如下条款。


此外,由于羟甲基甘氨酸钠(Sodium hydroxymethylamino acetate,CAS号70161-44-3)被认为是CMR物质,因此欧盟决定更新附录V第51条款监管至如下,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
这是近年来继(EU)2019/831号(了解更多),(EU)2019/1966号(了解更多),(EU)2021/850号(了解更多)修订案后,欧盟再次就CMR物质对化妆品法规进行修订,其中涉及如水杨酸、二氧化钛等多种常用成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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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9-20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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